2007年8月2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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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救助法、慈善法列入人大和国务院立法计划

  据新华社  昨日上午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,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会上介绍,《社会救助法》和《慈善法》都已列入了人大的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的立法计划。
  窦玉沛介绍,《社会救助法》在八届全国人大和十届全国人大都先后列入了五年的立法规划,国务院也列入了立法的计划,民政部在近年来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,现在在民政部的层面已经基本成熟。民政部在起草这部法律时,把现有的城乡低保制度、灾民救助制度、农村五保制度,包括医疗救助,还有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,以及教育、司法、住房等方面的专项救助,进行了进一步梳理,力求构建一部城乡统一、标准有别、适应国情的《社会救助法》。
  《慈善法》也已列入了人大的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的立法计划,民政部在近年内也进行了积极的工作,除了在国内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外,还在国际上请了很多专家参与了这方面的论证,举办了多次这方面的交流和论坛。
  《慈善法》从民政部现在的考虑来讲,主要是按照全面推进和必要规制的原则,对慈善的组织、慈善的捐赠、慈善的信托、志愿者服务、奖励与鼓励政策,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。
  目前这两部法律经民政部审议通过后,还要报到国务院审议,由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进行最后审议。